下列制度、条例或方案
2019、2020年继续执行
5.优秀骨干教师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奖励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为学校工作多做贡献;
2、奖励的重点对象原则上是:①学校的品牌教师(如“学科带头人”等);②工作量较重且有实绩的教师。
(二)、原则:
重实绩,兼顾资历;重当年,兼顾三年;重教学与科研,兼顾其他工作。
(三)、奖励办法:
奖励按月与绩效工资同时发放。
(四)、奖励对象(项目):
1、教育教学骨干
①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且能够发挥“带头”、“骨干”作用的教师;
②在各年级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中,能发挥骨干和指导作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③在课程改革、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及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以上各类对象,分别由教导处、政教处、教科研室听取教研组等各方面意见,负责推选出初步名单(推选时,应适当考虑担任中层干部、组长等骨干工作的因素),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最后名单。
2、其他教师。
(五)、奖励额度
1、“教育教学骨干”分四档:1600元/月、1400元/月、1200元/月、1000元/月;
2、“其他教师”分三档:800元/月、600元/月、400元/月。
6.优秀骨干教师奖励金额调整办法
《五爱高级中学优秀骨干教师奖励方案》本着“重实绩、兼顾资历;重当年,兼顾一贯;重教学和科研,兼顾其它”的原则,实施以来在形成激励机制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现对奖励金额调整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1、奖励的档次及额度照旧:
2、由外单位调入和引进的职工,进校当年由校务委员会根据“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初定其奖励额度;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
3、工作有明显进步或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奖励档次的晋升,由本人提出申请,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提出初步意见后,校务委员会根据教导处、德育处、教科研室等部门的工作考核情况作出决定;
4、校务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某人奖励档次的下调;
5、以上晋升或下调,每年进行一次。欲晋升者,每年九月本人向校长提出申请,由校务委员会审核决定。若批准晋升,自当年九月份起补发;凡下调者,由校务委员会通知本人并自当年九月份起实施。
7.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2014年2月制订 2016年6月第一次修订
根据《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学校绩效工资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约占60%)
1、岗位津贴
按上海市统一标准。
2、工作量津贴
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量设定,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按照不低于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第40号)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其他各类岗位工作,按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工作量津贴标准。
超工作量部分
(1)工作量(课时)基数
① 教师:
超课时数系数
课时单价*月课时量*学科系数*年级系数*职称系数 *
中层干部周课时数:实际课时数+相应学科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数*0.5
② 教总二处:
基数*岗位系数*职龄系数(职称系数+工龄系数)
③ 教师“课时单价”为30元,教总两处职工“基数”为960元。
④ 对于超工作量者,其超课时部分课时基数是一般课时基数的150%。
⑤对于“跨头”上课的教师,按任教学科,每月分别给予“跨头”津贴(语数外为120元,音体美为50元,其他学科为80元)。
⑥ 对于高三第二学期后阶段,高考结束后无课时任务的榆树外学科任课教师,在无课时任务的当月,教师须接受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另外计算工作量津贴),其绩效工资按原额发放。
⑦ 对于高二、高三第二学期后阶段,学业水平等级考后,无学业水平等级考任课课时任务的当月,工作量津贴中等级考课时的工作按课时数的二分之一发放。
表一:职称系数(教师)
原 职 级 |
校 内 职 级 |
教师职称系数 |
高级38~41薪级 |
校内特级 |
1.6 |
高级32~37薪级 |
校内高级一等 |
1.5 |
高级25~31薪级 |
校内高级二等 |
1.4 |
高级16~24薪级 |
校内高级三等 |
1.3 |
一级20及以上薪级 |
校内一级一等 |
1.2 |
一级9~19薪级 |
校内一级二等 |
1.1 |
二级11及以上薪级 |
校内二级一等 |
1.05 |
二级5~10薪级 |
校内二级二等 |
1 |
见习级 |
校内见习级 |
0.6 |
表三:教师学科系数 学 科 教师学科系数 语、数、外 1.36 政、理、化、生、史、 地、计算机、心理等 1.18 音、体、美 1
表二:教师年级系数
高三语、数、英 1.2 |
高二、高三学业水平等级考科目 1.2 |
其余为1 |
表四:职工岗位系数
岗位 |
总务主任 |
人事干部 |
总务付主任 |
文档管理员 |
出纳员 |
教务员 |
网络管理员 |
医务负责人 |
财产总保管员 |
事务员 |
图书馆负责人 |
实验员 |
热网管理员 |
外 勤 工 作 人 员 |
系数 |
1.5 |
1.5 |
1.4 |
1.4 |
1.4 |
1.4 |
1.4 |
1.3 |
1.3 |
1.3 |
1.3 |
1.2 |
1.2 |
1.2 |
岗位 |
驾驶员 |
文印工作人员 |
医务人员 |
图书管理员 |
宿管负责人 |
修建人员 |
校内安保员 |
体育保管员 |
门房工作人员 |
宿舍管理员 |
绿化工作人员 |
|
|
|
系数 |
1.2 |
1.2 |
1.2 |
1.2 |
1.1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
|
表五:职工职称系数、工龄系数
职 称 |
中 级 |
初 级 |
科 员 |
办 事 员 |
中 级 工 |
初 级 工 |
普 工 |
工龄系数计算说明 |
系 数 |
1.2 |
1.1 |
1.1 |
1.1 |
1.1 |
1.0 |
1.0 |
0.005/年, 未满10年工龄,按10年计 |
⑤ 学业辅导课程、拓展类课程、研究型课程、体锻活动管理、参与或指导社团活动、夜间宿舍值班等固定工作项目由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量参照课时基数按适当比例确定。
其中:拓展课津贴:课时单价为45元
研究型课程指导:待研究型课题结束后,经学校课题评审会议评估后,按课题数量与课题质量两方面确定津贴。
(2)各岗位工作量津贴系数
以满工作量教师课时基数(不计职称)的基本平均值为系数“1”,计1800元。
① 班主任:0.5,兼顾班龄 基数 900元
其中本校班龄3年及以上至10年(含10年)1000元;
班龄满10年,自第11年起,1100元
② 年级组长(兼):0.3 540元
③ 教研组长:语数外正组长:0.3 540元 副组长:0.2 360元
其他学科正组长:0.25 450元 副组长:0.15 270元
④ 备课组长:语、数、外及学业水平等级考学科: 0.15 270元
其它备课组由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量参照语数外备课组长系数按适当比例确定。
1人组 50元/月 2人组 100元/月
3人组 150元/月 4人组 200元/月
⑤ 工会主席:0.6 1080元
⑥ 中层干部:正职:0.5 900元 副职:0.4 720元
⑦ 治保老师:0.2 360元
⑧ 教总两处组长:正组长:0.15 270元 副组长:0.1 180元
⑨ 体育、化学、卫生、油印特种工作津贴按照原有文件确定。
体育老师: 50元/月, 化学、卫生老师、文印人员:20元/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40%)
根据体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综合制定,对完成工作质量好、成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1、基础考核奖:由节日费、年度考核奖等组成 45%
2、绩优考核奖:由骨干奖、岗位工作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工作突出贡献奖等组成 45%
3、补偿性奖励:非固定加班工作等 5%
4、预留部分:人员及部分项目不确定因素 5%
“绩优考核奖”中的教师骨干奖计算方式为:
骨干奖课时单价*月课时量*年级系数*骨干系数
① 骨干奖课时单价25元,年级系数参“工作量津贴表二”。
② 骨干系数分别设定为0.4、0.5、0.6、0.7、0.8、0.9、1。
③ 拓展课骨干奖按学期计发。
“绩优考核奖”中的教总二处岗位工作奖设定为:
每月:150元、180元、210元、240元、270元。
三、各项配套制度保障
我校将结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不断优化、完善各类人事方面的配套制度。包括(岗位聘用制度、等级晋升制度、职务评聘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各类奖励制度、工作量核定标准、绩效考核制度、纪律监督机制等),使绩效工资收入分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科学规范,相关制度应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本细则由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3.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加强教师科研意识,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修订《五爱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教科研工作目标:
构建以学校实验项目及相关子课题研究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及校本培训为研究重点的广大教师广泛参与的群体性校本科研工作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课程改革,为提高我校各项工作效益和水平服务,为落实发展规划,实现特色办学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服务。
(二)、指导思想:
校本教科研工作是教师学习思考、研讨交流、课题研究、专业发展及培训的一体化过程,是日常工作与教育科研工作的一体化过程,是教研、德研与科研德一体化过程。我们将这一思想概括为“科研工作化,工作科研化”,使教科研成为每一位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科研兴校”。
(三)、工作策略:
继续坚持与发展被过去四年实践证明了的一系列策略,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相结合,降低起点和积极渗透相结合,广泛发动与重点扶持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积极推进“管理从严、考评从严、分配从优”,抓住课改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契机,全员发动广大教师投入教科研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学术、经济等手段。
二、科研工作管理组织体系
构建“(分管)校长——科研室——教研组、年级组”三级科研组织管理网络。校长是学校科研决策者和实验项目科研带头人和负责人,学校教科研室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教导处、德育处和各教研组、年级组动员教师参与科研工作,以科研深化教研和德研,以教研、德研促进科研。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考评,严格执行我校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
教科研室在继续承担各级科研课题常规管理的同时,还将负责规划的实验项目和子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教科研室应不断加强与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合作。我校教科研室还是管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职能机构,将以科学研究为先导组织教师校本培训并负责培训课程开发与管理。
三、课题管理
对于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市级、区级重点课题由校教科研室协助上级管理部门按市、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校教科研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学校和教师个人负责的各级各类课题由科研室备案,教师应主动将自己承担的非校教科研室组织或经手的教育科研课题报学校教科研室备案。
(一)、课题前期(申报)管理
区级课题申报两年一次,学校教科研室负责将当年区级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及课题指南及时通过校园网及书面通知告知教师,若区级课题有课题数量限制,学校将组建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择优申报。余下课题中选出部分作为校级课题。
无区级课题申报工作的年份,学校自行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立项数量,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决定。为集中有限力量,及时解决改革和实验中的重要紧迫问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课题招投标工作。
(二)、课题中期管理
学校科研室对校级课题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对区级一般课题每学年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并协助区教科研室对区级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有无阶段成果或调整,课题研究的困难及今后研究工作的具体安排等等。教科研室将反馈检查结果,指导课题研究,对重要课题组织中期论证。
(三)、课题后期管理
教科研室协助区教科研室做好区级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校级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每两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的评比活动,并对其中优秀者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获当年区级成果者一般不参与校级成果评比。
四、教育科研成果推广
教科研成果一般指市、区、学校以上各类科研成果评选出获奖的成果。为了鼓励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已有成果,使成果产生更大效益,将在每年举行的教科研会议中开展成果报告或其他推介活动。
五、课题经费管理
市、区级课题由市、区有关部门按规定下拨,学校根据《五爱高中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另行发放,对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经费将在课题立项和结题后分期发放。
六、其他教科研工作
(一)、学校将努力提升教师科研能力,选派教师参加上海市教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安排教师参加区教师进修学院开设的相关课程学习。积极探索教科研校本培训工作,注重在科研实践中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发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科研能力。
(二)、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或开展科研指导,积极推进与高校和兄弟学校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室积极参与或协助德育处、教导处和其他职能处室组织学术研讨或工作研讨活动,努力将科研的思想和方法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定期举办教科研工作会议或课题研讨会,办好《五爱教科研》。
24.教育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有利于教师探索教育规律,锤炼教育艺术,提高专业水平,改善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有利于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优化师资队伍,培育学术氛围,彰显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为了奖励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进步和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投入教育科研,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科研工作奖励级别与金额
金额(元)
发放时间 |
市级 |
区级重点 |
区级一般 (含市青) |
开 题 |
2000 |
1000 |
500 |
中期评审 |
1500 |
1000 |
500 |
结 题 |
1500 |
1000 |
500 |
总计 |
5000 |
3000 |
1500 |
(二)、教科研成果奖级别与金额;
金额(元)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市级 |
10000 |
5000 |
3000 |
区级 |
3000 |
2000 |
1000 |
注:市青年教师基金课题成果奖参照区级三等奖发放。
(三)、关于本条例的说明及具体发放办法
本方案奖励对象为受聘于五爱高级中学的在职教师。
本方案的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开题”以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通知书登记为准。
“成果”以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登记为准。
每年3、4月份,择日在教职工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举行后14个工作日内将该年度资金发至奖励对象。
如果原计划结题时间后的14个月内仍未结题,该课题作废,并从第15个月开始分别在6个工作月内逐月扣发已发金额数(含开题和中期评审已发金额)。
校级课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年终奖中予以适当奖励。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校长。
(四)、关于学术论文的奖励
每年初,教科研室进行上年度全国或省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及其他学术论文登记,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审定后,酌情奖励。
25.教育专业研究奖励条例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进一步深入钻研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我校《教育专业研究奖励暂行条例》。学校将依据本条例对撰写研究论文、工作体会文章、教育教学案例(下文统称“论文” )及专著或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在职教师实施专项金额奖励。
一、奖励办法
1、按照“量质兼顾,以质为重”原则,对每位年度写作总量5000字以上的教师发放300元基本奖。在此基础上,根据出版物或论文获奖级别发放不同金额的成果奖。
2、成果奖分为A、B两等级。 在省级(本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等师范院校主办、承办或协办的有正式期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800字以上的论文(署名为我校在职教师姓名,且为第一作者,本条例此后各条款参照此说明执行)或在上述机构和期刊举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等第奖的论文以及在有书号的教育类著作、出版物(若出版物本身不能说明作者,必须出示第一编著者开据的证明)上发表1500字以上的论文,为A等奖,金额500元。
3、在省级(本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学院主办、承办、协办的无期刊号的教育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在此类机构或刊物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为B等奖,金额为300元。因字数不足而无法获A等成果奖,也可酌情发放B等奖。
二、奖励工作程序和相关说明
1、每年1月初,由教师填写本人上年度专业研究成果奖励申请书,提供本人写作的研究论文、体会文章、教育案例等相关资料及证明,交教科研室审核,2月底前发放本项奖金。
2、每人每年本项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3、对我校教师独立编著的书籍(正式出版社出版,有书号),本条例未作规定,学校将酌情另行奖励。
4、经市、区级立项的科研课题及其成果,根据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与教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条例》颁发奖金,原则上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5、对成果奖等级发生分歧时,由校长召集成立的校学术评议组仲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