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五爱“课、研、训” > 正文
2009年~2010年 教师培养发展工作介绍
发布日期:2009-01-21 12:00:00   

 

 

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厚实人文素养  提升综合能力”的培养目标对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市级课题研究为先导,构建了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的校本师资培训体系。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以科研为基础引领教师专业发展,除了相关的市级课题外,我校王雪凌老师还设计实施了课题《教师职业心理能力校本培训的策略研究》,并获06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科研课题立项,该课题立足于我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依靠本校资源,利用校外资源,以团体心理辅导为主要培训方法,开展教师职业心理能力的校本培训,组织了多次教师团体心理辅导,现已进入结题阶段。

(二)全程指导见习期教师

学校近年来招聘的新教师多毕业于名牌大学,其中不乏硕士生,他们虽然学历高,但教育教学实践从头开始,起好步非常重要,为了加强对见习教师全方位指导,我校编制了详细的指导教师带教任务书和见习教师见习工作任务书,每次工作都配以详细的工作记录报表,要求他们从职业生涯一开始就养成“事先有计划,过程作详录,完成必反思”的习惯,为今后工作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奠定扎实基础。

(三)加强青年教师带教工作

我校实施了 “轮作式”的青年教师带教制度,把新教师的见习期带教延长为两学年或三学年的带教。同时,我们还在语数外等主要学科开展了组内高级教师轮流带教制度,这样使更多的青年教师有机会吃“百家饭”,吸取专业能力的“全面营养”。紧密师徒关系,加强带教工作,加快了我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进程。近三年,我校一批青年教师分别在全国、市、区各级教学竞赛中获奖,高三教学师资水平得到保证,高年资高级教师集体退休导致的师资断层对教学工作的影响也基本消除。

(四)制定并启动校本培训方案

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要求,我校“十一·五”校本培训课时占教师培训总课时的二分之一,培训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对教师能力的要求,也充分借鉴了市级课题的研究成果,现初拟五门课程:一《走进经典  感悟人文  提升综合能力》,该课程将组织全校教师集中学习或收看《百家讲坛——中国文化经典节目》,并邀请校内外人士和本校教师作专题报告;二《课程开发与教科研系列讲座》,主要包括拓展型课程及其课程方案的研制、研究型课程开发及学生课题研究指导、教育课题研究方法及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三《学校公共关系解析与公关实务指导》,课程主要包括学校内部和学校与校外关系分析与关系处理原则、交往技巧、会话与礼仪等内容;四《学科课程标准与课堂教学研讨》,课程主要包括学科两纲教育、学科课程标准研读、高考动态与命题研究、公开课、研究课教学设计和评议、学科教育专业期刊选读;五《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研修》,课程内容包括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学习、工作案例分析、日常班级管理实务、学校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研讨会等,其中一些课程现已启动。

近两年来我校教师队伍年轻化趋势明显,高级教师呈现低龄化特征,我们利用各种政策和措施,“引逼”结合,驱力除弊,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自我发展的积极性。2006年底我校有11位教师被评为“卢湾区骨干教师”,20079月我校有两位教师被评为“卢湾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完成了规划提出的学科带头人数增长指标。

 

 

      见习教师工作任务书

见习期是教师职业生涯的起点,认真完成见习期各项任务是每一位见习教师的义务和职责。见习教师出色完成见习任务,早日成为合格教师,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既有利于加快青年教师自身专业化水平的发展,又有利于改善我校整体师资水平。每学年学校将评选表彰年度优秀见习教师和优秀见习指导教师。为了规范我校新教师见习工作,保证见习工作质量,提高见习成效,特制定此任务书。

一.教学工作见习任务

1.在获知校长室、教导处指定导师人选、分配见习任务后,主动求见导师,认真阅读本规定和《见习教师指导工作责任书》,根据上述两文件,共同商讨制定全年见习及其指导工作计划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校长室,经批准后交教导处存档备案。

2.见习教师应及时学习知晓学校规章制度及教师岗位职责规定,尽快适应教师角色,精心备课,尽快掌握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试卷编制、阅卷及试卷讲评、学习成绩管理等教学过程各环节工作的规程和基本方法,杜绝教学事故,尽快熟悉教学业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见习教师应认真研读指导教师指定的教学业务专著,并结合大学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深入思考和分析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随时记录并反思典型教学事例,做好教学札记,见习期结束前,完成1~2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

4.见习初期应尽快主动请教导师,要求其分析教材、剖析教材结构、指出重点、难点章节,提出教学课时安排建议、推荐教学参考书刊,并做好详细记录。

5.对于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关键课时、见习教师应及早虚心求教导师,并根据导师的具体教学意见认真备课、编写教案,主动请导师审阅教案,约请导师听课,要求其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详细记录。这样的重点指导课应在全年课时的10%以上,政治、地理、历史、生物、计算机学科不得低于15课时。

6.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应开两节以上的公开课或汇报课。见习教师课前应及早主动请教导师,认真参照导师的教学建议,精心备课,编写详案,主动约请导师审查教案、听评试讲课,认真听取导师意见,完善教学设计,全力保证公开课和汇报课能反映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养,完成教学案例(包括教案、教学实录和课后体会)。与指导教师难以统一看法时,更应尊重指导教师,做到态度诚恳,讲究说话艺术,努力体现新世纪青年教师既继承传统、尊重前贤,又不唯权威、勇于创新的时代风貌。

7.见习教师应经常观摩导师课堂教学,全年听课不得少于20节。见习教师必须认真观摩指导教师指定的每一节示范课,并做详细记录,课后做好书面评议,指出优缺点,结合自己和任课班级实际提出学习借鉴和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该书面评议篇幅不得少于500字。此外,见习教师还应争取机会观摩其他教师(包括非本学科教师)示范课、研究课、公开课,努力提高对课堂教学的评议和鉴赏能力,博采众长,推陈出新。

8.见习教师有义务接受导师对其任课班级学生作业及批改情况的督查,对导师提出的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考虑导师意见的合理性,尊重导师建议,尽量参照执行。

9.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应完成一份考试或测验卷的编制,试卷编制工作应统筹兼顾课程标准、考试大纲、教材内容、学生学业水平和测试目的,考试后,应认真及时完成批阅和质量分析,主动邀请导师评议命题质量和测试情况,做好讲评记录。

10. 见习期结束前夕,见习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日程安排对全年见习工作做好书面总结,完成有关表格连同各种工作记录及其他材料上交教导处。上交教导处的全部材料应包括一篇见习总结、两篇教学案例、一篇学科教学专题论文、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课堂教学指导记录、听课笔记、所编试卷及其命题指导记录和相关音像资料。

 

二.班主任工作见习任务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是学校学生管理和班级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工作能力是每一位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必须努力培养的基本业务能力之一。为了保证班主任工作见习效果,各位新教师应努力根据本条例规定,主动积极地投入班主任工作,自觉体验与领会班主任工作及教育工作的技巧与精髓,经常应用现代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原理,分析导师的工作做法和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把教育学生和自我教育相统一,务必完成本规定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

1.见习教师应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努力提高师德修养,自觉陶冶高尚情操,严格规范言行举止、适时调整角色心理,早日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良师益友。

2.见习教师应经常恳请导师口授工作经验,剖析典型个案,介绍班级情况,介绍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目标,并做好记录。

3.见习教师应主动要求导师传授与学生个别谈话的技巧,并在见习期内要求旁听6次师生个别谈话,并做好记录。

4.见习教师应经常参加、观摩晨间课前教育管理,全学年应做5次以上的晨间教育讲话,事先应编写讲稿并主动交导师审阅。一般情况下应按学校对班主任要求进入教室。

5.见习教师应根据导师的要求经常关心学生干部、指导他们工作,根据导师安排布置主持团、班干部会议。并应注意在非干部同学中物色培养后备学生干部,使更多的同学能有机会为班级同学服务,培养服务意识,锻炼工作能力。

6.见习教师应认真观摩导师主持的班会课4节以上。全学年见习教师应独立主持2节以上班会课,事先准备讲稿,课后请导师点评,并做好记录。

7.见习教师应在见习学年中设计、组织1~2次主题班会,事前应主动求教导师,做好活动记录。

8.见习期内,见习教师观摩1~2次家长会,并主持一次家长会,事先应主动请教导师,精心准备讲稿,并主动提交导师审阅,事后应主动恳请导师点评,并做好全程记录。

9.见习期内,见习教师应主动要求陪同导师访问典型或特殊学生家庭,仔细聆听导师与家长的谈话过程,事后做好回忆记录,以供自己学习参考。见习教师应按导师的指导意见,独立访问导师指定的学生家庭一次,完成后应及时向导师汇报家访情况,并做好回忆记录。如果发生意外和特殊情况,必须如实汇报。

10.见习教师在遇到班级偶发事件时应迅速请示导师或德育处、联系卫生室、校长室,紧急情况下应头脑冷静、大胆处置、妥善解决,事后应及时向导师汇报并请导师点评处理办法,做出利弊分析,并做好详细记录。

11.见习教师应阅读导师提供的品德评语范本,试写三位学生的品德评语,交由导师点评。

12.见习期结束前夕,见习教师应根据学校具体日程安排及时提交班主任见习总结和全部工作记录及其他书面或音像材料。

 

           

  见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条例

见习期是教师职业生涯的起点,做好见习指导工作有利于加快见习教师业务进步和专业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学校整体师资水平。

为了规范见习指导工作,保证指导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指导工作成效,校长室决定自本学期起实行本条例,并要求各位指导教师切实根据本条例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指导工作。

二.教学业务指导工作

1.在接受校长室、教导处指定的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后应及时了解被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条例,并根据本条例与被指导教师共同商讨制定全年见习及其指导工作计划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校长室,经批准后交教导处存档备案。

2.指导教师应精心指导被指导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试卷编制、阅卷及试卷讲评、学生成绩管理等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被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尽快熟悉教学业务,提高工作能力,杜绝教学事故,改善教学质量。

3.指导教师应在上交指导工作计划书后两周内指定两本以上本学科课程改革及教学业务方面的专著供被指导教师学习,并指导其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

4.指导教师应在见习学年、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主动安排时间,给被指导教师分析教材、剖析教材结构、指出重点、难点章节,提出教学课时安排建议、推荐教学参考书刊。

5.对于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关键课时, 指导教师必须精心指导被指导教师备课,提出具体教学建议,帮助准备教学器材, 认真检查教案,认真听课评课,并提出改进意见,作好记录,重点指导课时应占全年课时15%以上。

6.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被指导教师二节以上的公开课和汇报课,当堂听试讲课,提出具体改进建议,保证公开课和汇报课能反映被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养,督促、指导、审阅被指导教师编写教学案例(包括教案和课后体会)。

7.指导教师有义务提供被指导教师随堂听课机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被指导教师听课。指导教师有义务主动介绍、联系被指导教师观摩其他教师授课,并保证被指导教师观摩其他教师授课不少于20课时。指导教师应经常督促并指导被指导教师做好听课笔记。

8.指导教师应经常翻阅被指导教师任课班级学生的作业,指出作业及批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9.见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帮助、指导被指导教师根据有关课程标准、考试大纲、教材内容、学生学业水平编制考试或测验试卷。考试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成绩及其他相关情况做出试卷命题质量评析,并当面做出讲评,督促被指导教师作好讲评记录。

10.见习期结束前夕,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时间安排对全年指导工作做好书面总结,填写有关表格,连同有关记录及材料上交教导处。

11.指导教师应指导督促被指导教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见习总结、两篇教学案例、一篇学科教学专题论文连同有关表格及各种见习书面材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课堂教学指导记录、听课笔记、所编试卷及其命题指导记录)上交教导处。

12.每学年学校将评选、表彰年度优秀见习指导教师和优秀见习教师。

 

三.班主任业务指导工作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是学校学生管理和班级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工作能力是每一位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必须努力培养的基本业务能力之一。学校聘请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班主任工作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见习教师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教师。为了保证班主任见习指导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措施有效、督察有法、工作有效,特制定本条例。

1.指导教师应督促被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规,努力提高师德修养,自觉陶冶高尚情操,严格规范言行举止、适时调整角色心理,早日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良师益友。

2.指导教师应创设各种条件和情景,促使被指导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学习、体会班主任工作的内涵,锤炼、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3.指导教师应主动向被指导教师传授工作经验,剖析典型个案,介绍班级情况,告知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目标,并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4.指导教师应向被指导教师传授与学生个别谈话的技巧,并在见习期内提供6次以上旁听机会,并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5.指导教师应指导被指导教师选拔培养学生干部,提供被指导教师召集主持团班干部会议的机会一次。

6.指导教师应经常提供被指导教师观摩、旁听晨间课前教育管理,提供5——10次晨间教育讲话机会,并对讲稿过目把关。指导教师仍应是晨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指导教师应要求被指导教师观摩班会课4节以上,并指导被指导教师主持2节以上班会课,事先查阅讲稿,课后做好点评,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8.指导教师应帮助、指导被指导教师设计、组织1~2次主题班会,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9.指导教师应主动邀请被指导教师观摩1~2次家长会,指导被指导教师主持一次家长会,事先应审阅讲稿,事后应做好点评,并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10.指导教师应主动要求被指导教师结伴访问典型或特殊学生家庭,事先说明家访目的,事后评点与家长谈话过程。并指导被指导教师独立家访一次。并督促被指导教师做好记录。

11.导教师应向被指导教师大胆提供处理偶发事件的机会,事后对被指导教师的处理方法做出利弊分析,并要求其做好详细记录。

12.见习期结束前夕,指导教师应督促被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具体日程安排及时提交班主任见习总结和全部工作记录及其他书面和音像材料。

版权所有 ©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66号
 沪公网安备 1010102004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