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高级中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09 10:22:27   

五爱高级中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目的:

加强对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领导和廉政建设,及时处理偶发事项,保证学校秩序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共创和谐和校园。

二、报告内容:

(一)重大突发性事件

1、刑事犯罪及学校重大治安案件:(1)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劫持师生员工;(2)学校财物被盗;(3)学校受冲击,学校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4)教师或学生集体上访;(5)师生罢课。

2、重大灾害和伤亡事故:(1)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学校房屋倒塌;(3)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4)相互挤压造成伤亡事故、(4)师生其它非正常伤亡事故,如溺水、触电等。

3、其他涉及学校、师生的重大突发性事项,如谣言、食物中毒、被索、出走、打架及感染性、季节性、爆发性疾病等。

(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

1、学校各部门工作上需要组织予以理解、支持或在工作中可能引起群众不理解、舆论上有非议,有必要要事先进行沟通的问题;

2、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的失误需向组织报告的问题;

3、本人公务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信用卡等情况;

4、本人认为需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1、班级学生因故停课(调课)1天及以上;

2、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3、集体组织教师外出教育考察活动;

4、上级有关部门或兄弟单位来校调研、考察、交流活动;

5、区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工作。

三、报告程序

(一)、重大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五爱高级中学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事先应做到:

1、先获知第一信息的学生应立即设法联系学校老师并监视现场。

2、接到学生报告的第一位教师或首先获知第一信息的教师是该项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其应迅速设法控制现场或局面,指挥抢救,并立即转报学校领导。

3、接到报告后的学校领导应立即调度人员到现场处理事件。

4、由学校校长或主持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把事件发性情况立即上报教育局。

(二)、在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中,可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报告行政或党组织。

(三)、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中,其中第123项应事先向校长室书面或口头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45项应事先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2019-2020年继续执行